Saturday, March 3, 2012

2012朗誦 / 說故事 / 講演比賽規則

2012朗誦 / 說故事 / 講演比賽規則


朗誦比賽:

時間:以不超過70秒為標準超過70秒時限10秒扣一分

朗誦時不能看稿子不行使用任何道具只能用肢體語言

說故事比賽:

時間:12分鐘為標準不足1分鐘或超過2分鐘時限10秒扣一分

說故事時不能看稿子,看稿子扣 10分。背課文不予計分。

演講比賽:

時間:23分鐘為標準不足2分鐘或超過3分鐘時限10秒扣一分

演講時不能看稿子,看稿子扣 10 分。背課文不予計分。

評分標準:
發音25%,語調25%,內容25%,儀態15%,時間控制10%
每班 (各年級自行比賽) 選出前三名及一位優等獎
班上超過十人者則加選二位優等獎
比賽時各班將有主持人、計時員、評審員 (由學校校務人員、家長、老師擔任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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